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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改革试点方案公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 点击数:
 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终于来了。

  昨天上午,经省政府批准,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在之江饭店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浙江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孙恒,做了新闻发布及现场解答。

  刘希平说,改革方案的核心理念是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扩大教育的选择性”。浙江高考新方案设计中,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的选择,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选择,因为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的选择中实现的。

  浙江高考改革试点方案排出了详细时间表,到2017年全面实施。浙江考生在升入高校的通道、参加考试等方面都有了更多的选择。

 

 

“新高考”怎么考

  高考总成绩=必考科目成绩(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成绩(7选3)

  按照以往的高考制度,我省高考文理分科,考察语文、数学、英语,外加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成绩,即“3+齿”。

  “新高考”政策实施后,“3+齿”套餐模式将变成“3+3”自助餐模式,不再分文理。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根据方案,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

  考试时间上,语文、数学考试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一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一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首次考试在2015年10月进行。

  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一次成绩。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的2年有效期,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

  高考志愿怎么报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

  现行高考是分叁批录取,按院校平行投档。“新高考”的录取将不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根据方案,高校应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分专业(类)的招生选考科目范围,科目数至多不超过3门,并且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志愿时,自己的选考科目与高校要求的选考科目至少需有一门一致方可报考。其中“专业(类)”志愿,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

  若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那就表示考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但考生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高考总分是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构成的,所以考生仍需参加选考科目考试,以获得相关成绩。

  高职招生、单独考试招生怎样实行

  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单独考试招生考“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与现行高考政策不同的还有:高职将提前招生,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的基本依据,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实行一档多投,考生可报多所高校,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由考生选择确认其中一所录取高校,实现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

  单独考试招生是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学校考生专门设计的。全省统一组织,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考试,按专业平行投档,择优录取。考生需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可在17个职业技能考试大类中自主选择1至2个类别;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各职业技能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

  另外,深化“叁位一体”招生改革2011年即在我省率先实施,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根据方案,“叁位一体”招生测试时间可安排在统一高考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