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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围绕“两条主线” 实施“四项改革”
2009年全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本报讯(记者 李文军 特约通讯员 张庆亮)1月18日,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山东省潍坊市进行专题调研时指出,2009年全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紧密围绕“两条主线”,重点实施“四项改革”,各项改革平稳顺利推进,迈出了重要步伐。
李卫红说,近年来,特别是在2009年,国家在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上迈出了重要步伐。改革的“两条主线”:一是着力于建立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良好机制,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大力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二是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努力形成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制机制,缩小学校间特别是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教师资源配置上的差距。
重点实施的“四项改革”:一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这是依法保障教师待遇的重大举措,实施工作进展平稳顺利,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二是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截至2009年年底,全国大多数省份出台了本省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实施意见并着手组织实施,岗位设置工作进展顺利。叁是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2009年上半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解决了长期以来城乡教师基本编制标准不一致、向农村倾斜不够等问题,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强了强劲动力。四是积极推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这次的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创新了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了评价机制,对进一步促进教师职业发展,造就教育家型的优秀教师将会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在调研中,李卫红重点了解潍坊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调研期间,李卫红还亲切看望了生病在家疗养的潍坊市一中优秀教师崔志亮,代表教育部把困难教师慰问金送到他的手中,并祝他早日恢复健康。
《中国教育报》2010年1月20日第1版